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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看点:【一问一答】从商业逻辑上看不该减值啊?

2023-04-21 06:36:09来源: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资料图】

问题

楚悦雯认为:从商业逻辑上看不该减值,但为什么减值?

上市公司A收购了国外的一家销售公司B。B企业账面价值1000万元,收购价格2500万元,假如形成商誉1500万元。如果仅仅按照B企业的经营情况考虑,商誉会减值。但楚悦雯认为从商业逻辑上看不应该减值。收购时的商业逻辑在于可以利用其商业网络,打开某国的市场,也是为了扩大销售网络。在收购后,B公司确实已经从A公司采购了600万的货物,预计未来采购量会进一步扩大。 严小颖根据以上背景提出了以下几个问题:从总体上看,这个交易价格是合理的,商业逻辑是清晰的,但以B为资产组就会减值,这不符合商业逻辑,可否考虑协同效应的影响,重新思考资产组的范围?作者:赵强 岳修奎 赵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发表一下个人观点: 1.从案例背景情况介绍,我认为上市公司A收购B公司形成的商誉1500万元,从形式看属于B公司的资产组,但是从实质上看应该属于两个业务资产组的:其一是B公司本身业务形成的业务资产组(CGU): 其二是上市公司A自身利用B公司的销售渠道形成的另一个销售业务资产组(CGU)。 2.在商誉初始计量时,先要将这个1500万元的商誉暂时归属为B公司的资产组,也就是在PPA后,确定的商誉先归属为A公司并购B公司的业务资产组形成的商誉。3. 之后,在进行商誉后续计量时,如果上述两个业务资产组虽然仍然是独立存在,但是实际已经存在协同效应,如果上市公司A的管理层已经将B公司的业务资产组与上市公司A自身利用B公司的销售渠道形成的另一个销售业务资产组,在管理方面进行了某种整合,则应该将1500万元的商誉作为这两个资产组合并后一个大资产组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岳修奎: 1. 完全同意大家关于考虑A公司与B公司协同效应,将A公司与之相关资产一并或分别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的思路。 2. 难点在于确定A公司哪些资产组与之相关,需要评估师和企业很好地厘清边界,尤其是在初始计量时。既然愿意溢价收购,必然看到了溢价成本的补偿来源。3. 我曾经接触过的一个项目与之类似,本项目是收购的一个新的业务渠道,有助于发挥收购方现有资产的出口,我的项目是收购境外公司时看中的是它的品牌,有助于国内销售时实现该品牌更大的影响力。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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